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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电监会首次公布电力工程造价信息

[日期:2008-04-06] 来源:  作者:中国电力网 [字体: ]

7月19日上午,国家电监会发布了“十五”期间投产电力工程项目造价监管信息。这是我国首次面向社会公布电力工程造价监管信息。

电监会副主席史玉波表示,“发布电力项目造价监管信息,对于我国进一步增强造价信息透明度,促进造价治理水平的提高,控制电价水平,切实维护社会公众及电力企业的利益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同时,他要求电力企业要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夯实造价基础工作,提高工程造价治理水平,控制造价的不合理增长。

据介绍,今年3月,国家电监会开始发文收集“十五”期间投产电力工程项目造价资料。截至6月底,共收到各地约4800个电力工程项目的造价资料。报告发布的信息涵盖了符合造价分析要求的电源工程217个,电网工程3461个。

国投电力一位高层表示,在计划经济时期,工程造价主要由国家电力公司来做,在实行电力改制之后,国家电力公司被划分为五大发电公司和两大电网公司,因此,有必要由电监会牵头来完成此项工作。

“‘十一五’期间电力的需求在逐步缓解,随着发电成本的逐步上涨,电力工程造价的控制显得尤为重要。”国华电力副总经理张家镇称,通过报告的对比分析,可以让电力行业分清形势,转变观念,把握行业动向,实现投资效益的最大化。

报告显示:“十五”期间,火电工程单位造价总体呈下降趋势,变电工程单位造价不同电压等级有升有降,交流送电工程单位造价总体则呈上涨趋势。

水电工程项目从项目所在地区看,单位造价华中地区最高,西北地区最低。概算与决算相比,华东地区降幅最大,南方地区降幅最小。

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处长郝卫平认为,由于电网企业存在天然的垄断性,其控制成本的意识不如电力公司强,这是电网工程造价控制难度大的主要原因。

“火电的工程造价下降很大,但是电网工程的造价却在上涨,这说明我们与火电企业在治理上有差距。”郑宝森表示,今后要强化治理,建立造价分析一套全方位全过程的治理制度和科学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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