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新闻

电力上海将审议保护电力设施立法草案 让电力设施少受“过失损害”

[日期:2008-04-19] 来源:  作者:中国电力网 [字体: ]
    本报讯  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3次会议将于本月23日举行,《上海市保护电力设施和维护用电秩序规定(草案)》将付审议。今天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相关决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云耕主持会议。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3次会议还将表决“关于停止执行两件地方性法规涉及的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规定的决定(草案)”。
    
    据了解,2005年至2007年,本市发生的10千伏及以上电力设施损害事故,占事故总量的72.28%,直接经济损失1349万元。2004-2007年,本市共发生因异物碰线、汽车撞杆和不规范施工造成的电力设施损坏事故898起。昨天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就“保护电力设施和维护用电秩序”展开立法调研。
    
    针对“过失损害”,市电力公司建议:管好架空线下的高大植物,加强对吊车等使用人员的培训……
    
    立法专家的疑问是:地方立法能授权司法机构之外的某个行政执法主体去“没收吊车”、“拔除高大植物”吗?显然,这种“授权”已经超出了地方立法的权限,不具备合法性。
    
    那么,保护电力设施安全、维护用电秩序,地方立法会作如何规定,人大常委会的审议将给出答案。


阅读:
录入:admin

评论 】 【 推荐 】 【 打印
上一篇:国家电网公司加强外聘律师管理工作
下一篇:

上海将审议保护电力设施立法草案 让电力设施少受“过失损害”

电力新闻|电力论坛|电力博客|电力安全技术管理|电力资料图纸|电力论文范文|电力试题软件
相关新闻
本文评论       全部评论
发表评论


点评: 字数
姓名: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中华电力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新闻查询


 

Copyright © 中华电力网 Powered by ChinaDianli
Processed in 0.125 second(s), 4 queries, Gzip enabled